瓯海区档案馆启动新一轮档案开放鉴定工作
时间:2024-04-12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各级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瓯海区档案馆依法对馆藏满二十五年的档案进行开放审核。目前完成了1982年至1996年的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共计向社会开放馆藏档案资料49645件,开放率为39.61%,并启动新一轮档案开放鉴定工作。

年初,瓯海区档案馆对馆藏档案到期(满25年)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摸底,本轮档案开放鉴定工作主要涉及1997年至1998年共2个年度72个全宗1847卷档案;制定了2024年档案开放鉴定审核工作方案,安排档案鉴定工作小组成员同步开展初审、复审和向档案形成单位或移交单位征求意见工作,顺利形成档案鉴定审核工作闭环,提高鉴定审核效率。

瓯海区档案馆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健全完善档案开放工作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档案开放,切实履行为民服务档案使命,加强档案利用服务能力建设,保障单位和个人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单位和个人持介绍信或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均可到瓯海区档案馆或浙里档案提交线上查档申请,查阅利用已开放的档案,也可通过瓯海档案网查阅开放档案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