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温湿度管理暂行规定
时间:2012-08-20 浏览次数: 字号:[ ]

(1985年11月23日国家档案局

国档发〔1985〕42号通知印发)

档案馆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档案馆建筑是档案馆工作的基础。为有利于档案的长久保存和建筑档案馆舍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综合档案馆。军队系统及专业性档案馆,除专业的特殊要求外,应参照执行。

一、档案库房的温湿度要求(见表)

档案库房的温湿度表

 

档  案  库

采  暖  库

夏  季

温  度

14~24℃

不小于14℃

不大于24℃

相对湿度

45%~60%

不低于45%

不大于60%

在规定范围内,温、湿度每昼夜波动幅度要求

温  度

±2℃

相对湿度

     ±5%

 

二、各类技术用房的温湿度要求

1.胶片及缩微技术用房的温湿度要求(见表)

胶片及缩微技术用房温湿度表

用  房  名  称

温  度

相  对  湿  度

工作间(拍照、拷贝、校对、阅读)

18~28℃

40%~60%

胶片库

拷贝片

14~24℃

40%~60%

母 片

13~15℃

35%~45%

 

2.电子计算机用房的温湿度要求

参照GB 2887—82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

3.其他技术用房的温湿度要求(见表)

档案馆其他技术用房温湿度表

用  房  名  称

温  度

相对湿度

裱糊

复印

声像

磁带库

18~28℃

18~28℃

20~25℃

14~24℃

50%~70%

50%~65%

50%~60%

40%~60%

 

 


 

《档案馆温湿度管理暂行规定》编制说明

 

一、制定原则

1.有利档案制成材料的保存。

2.尽可能限制档案霉腐菌的生长繁殖。

3.参考设备和专用房间的特殊要求。

4.考虑国民经济条件的可行性。

5.根据我国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

二、参考依据

1.现行测定纸张物理强度的标准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50%~60%。

2.参考了有关档案制成材料测定的标准温度。如:双面复写纸标准(GB 2801—81)中规定复写次数,正反色差测定的打印温度为25±1℃;又如:蓝黑墨水标准(QB 551—81)中贮存温度为2~37℃。

3.霉腐菌的最适宜温度范围为25~37℃,最低相对湿度要求(见表):

 

几种霉菌生长要求的最低相对湿度表

 

霉  菌  名  称

相  对  湿  度

青霉(Penicillium spcos)

刺状毛霉(Mucor spinosa)

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

灰绿曲霉(Aspergillus glaucor)

耐旱真菌(Saccharomyccs)

黄曲霉(Aspergillus plarus)

80%~90%

93%

88%

78%

60%

90%

 

 

 

 

 

4.参考国外部分国家的档案馆温湿度管理现行规定(见表):

 

国外一些档案馆温湿度表

 

国  名  及  馆  名

温  度/℃

相  对  湿  度

法国国家档案馆

美国国立档案馆

美国家谱档案馆

英国丘园档案馆

马来西亚

加拿大

联合国档案馆

日本

新加坡

巴哈马

苏联

联邦德国档案馆

20~24

20~24

15~24

15~25

21~24

17

20~24

22

21~24

18

14~18

18±1

50%~55%

40%~54%

50%~60%

50%~60%

50%~65%

50%~55%

46%~54%

55%

50%~65%

59%

50%~65%

50±5%

 

 

三、几点说明

1.库房温、湿度,根据节约能源的原则,在不同季节可选用14~24℃范围内的某一适当温度。

2.地下库温度可不受此规定的限制。

3.办公及其他辅助用房不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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