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温州记忆展”影像征稿启事
时间:2019-05-1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保存温州城市的经典与美好,展现温州的发展变迁和人文底蕴,温州市档案馆、温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温州记忆展”影像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中国成立以来全面反映温州发展变化的影像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反映温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及重要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成果及行业先进人物等影像档案资料。

2.反映工业、农业、旅游、商业以及社会事业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建设成就的影像档案资料。

3.反映温州社会进步、城乡变迁、文化发展、民生福祉、风土人情等方面的影像档案资料。

4.我市(各镇街)著名名胜古迹、大型标志性建筑、广场、重点历史文物等内容的影像档案资料。

5.其它能够反映温州记忆的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影像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1.凡征集的影像档案要求影像清晰,内容真实,可以是纸质照片、电子文件。电子照片要求jpg或raw格式,大小不低于4MB,短边像素不低于2000。纸质照片种类不限,可以是单幅,也可以是组照或系列照。

2.所提交的影像档案均需附说明文字。包括标题、内容简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等。

3.档案资料的所有权、版权和使用权应明晰无争议,如因所有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引起法律等相关责任,由提供人自负。

三、征集办法

1.主办方将组织由专家组成的评委对所征集史料进行严格评审,确定入选影像资料。

2.所有入选影像资料要进行严格登记,接受监督;入选史料和提供人信息(自愿)将入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温州记忆展”。

3. 本次征集为公益性活动,不设奖项,征集的影像资料一旦入选发放稿酬和收藏证书,照片(电子文件)每张给予300元稿费,录像每分钟给予200元稿费,有重要史料价值且特别稀缺的资料,经评委评审后,可酌情提高稿酬。所有入选影像资料均颁发温州市档案馆馆藏证书;

4.所有入选影像资料均收入温州市档案馆馆藏数据库,允许主办单位在档案陈列、展览等非营利性质公益活动中使用。

四、征集时间和联系方式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国庆期间拟对征集的影像资料进行展示。

投稿方式:实物档案请寄送温州市档案馆二楼征集编研处王先生收,联系电话: 88961827,电子档案请发送至邮箱:458335359@qq.com

 

 

 温州市档案馆

温州市摄影家协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