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档手续
1.公民凡持有合法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介绍信等)均可查阅本馆已向社会开放的档案资料。
2.凡要求查阅利用本馆尚未向社会开放的档案资料,须持本组织或公民个人所在街道(乡镇)的正式介绍信,证明利用者的身份和利用档案的目的、范围,经本馆同意,方可查阅。
3.外国组织和个人(包括外籍华人)要求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须经有关涉外单位介绍并经本馆同意,方可查阅。
查档流程
查档申请→查验证件→利用登记→查档审批→调阅档案→复制档案→出具证明
服务项目
本馆设有纸质档案阅览室和电子档案阅览室,可为利用者免费提供下列免费服务:查档咨询、查档服务、档案阅览、档案复制、出具证明。
查档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档案公布
1.本馆保存的档案,公布权在本馆,除移交单位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公布。
2.利用者在展览或著述出版中引用馆藏档案内容,须征得本馆同意,并署名温州市档案馆提供,作品送本馆收藏。
3.复制、摘录的档案资料利用完毕,组织的应交本单位档案室保管或处理,不得据为己有;个人的应妥善保管和处理,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或提供。
4.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组织或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查档守则
1.利用者查阅时必须爱护档案和各类设施。
2.利用者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拍摄、拷贝和公布档案内容。
3.查阅档案实体时严禁对档案进行涂改、增删、裁剪、勾画、折叠和抽取等。
4.阅览室禁止吸烟,阅览纸质档案时请不要饮用茶水。
5.利用者要遵守阅览室秩序,不得影响他人查档。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府西路81号温州市档案馆二楼查阅大厅
联系电话:0577-88961828
邮政编码:325001
网 址:http://wzdag.wen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