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戴”还是姓“李”?档案来释疑
时间:2023-08-14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3年7月的一天,戴女士和她的朋友来到温州市档案馆,要查询早年她第一份工作的相关资料,希望能补齐她的工龄。她说:“我朋友当年和我一起在这个厂里工作,她的资料找到了,已经连上了当时的工龄,但我的资料怎么也找不到,只好来市档案馆看一看,这是最后的希望了。”

戴女士最初工作的工厂已经倒闭,中间还经历了数次更名,移交至档案馆的资料也不齐全。戴女士在查询过程中提供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招工时间等。一输入戴女士的姓名,就找到了她当年的招工表,但由于招工表记录的进厂时间戴女士还未满16周岁,她表示还需要满16周岁后在厂工作的证明,于是我们只能通过翻阅当年的手写工资册来确认的工作经历。经过工作人员和戴女士的共同翻找,终于在两张工资调整清单上找到了相关信息,可是两条信息都与戴女士本人的情况略有出入。

第一条信息记录的出生年份为1963,而戴女士本人出生于1968年,但出生日期、进厂时间、姓名是一致的。第二条信息中,时间信息都一致,但姓氏记录为“李”,且戴女士表示工友中并没有同名的人。大家猜测,第一条信息中出生年份不一致可能是因为数字“3”和“8”形似而抄写错误。过去的简写为“十八十在上八在下”,形似“木”字,第一条信息也使用了这一简写。第二条信息中姓记录为“李”,也可能是会计抄写姓名清单时的误记。

两条信息都存在不一致之处,恐怕难以提交社保机构使用。但大家都不想放弃,现在的情况似乎只差临门一脚。工作人员想到,戴女士的第二份工作已经计入工龄,虽然现在不需要相关资料,但或许有信息能用得上。很快,工作人员找到了第二份工作的招工表,上面记录了戴女士的父亲李某某。戴女士这才提到,她是随母姓,也许厂里的会计变换后,误以为她姓李。同样在第二份工作的工资表中,也出现了姓“李”的情况。

凭借档案馆出具的证明,戴女士又找到了社区与村委会,获得了相应的情况说明。当我们再次电话回访档案利用效果时,戴女士告诉我们:“终于补上了部分工龄,每月我可以多领200多元退休金,太感谢你们了!”听到这里,我们也由衷地为戴女士感到高兴。

档案在社保工龄认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个人无法完整地记忆和证明自己的工作经历,档案就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佐证材料为个人权益的保障和社保制度的正常运行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档案工作人员更应牢记“为民服务”的使命,以群众的需求和利益为出发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