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档案馆地方文献征集公告
时间:2024-05-09 浏览次数: 字号:[ ]

地方文献是指记录有某一地方知识的一切载体,它包括一个地方的历史、地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风俗、特产、人物、名胜古迹等,是了解与研究地方状况的重要文献依据。为进一步丰富馆藏档案资料,传承弘扬温州地方文化,温州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地方文献。

一、征集范围

1.古籍:主要指书写、印刷于1912年以前又具有中国古典装帧形式的书籍。

2.革命文献:包括温州各个历史时期的革命文献。

3.地方史志史料:包括市、县乡(镇)志,部门志、企业志、人物志、风情志、事像志、党史、校史、厂史、村史、事业史、大事记等。

4.地方资料:包括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编撰的反映我市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地理等方面的图书、图片、图册、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

5.人士著述:包括原籍温州或曾在温州任职、居住的各个时代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士著述、日记、信函、传记、字画、回忆录、著作手稿、声像资料等。

6.家谱族谱:民间流传的谱录,包括家谱、族谱、宗谱等。

7.民间文献:民间流传的各类民俗景观图片、历史场景图片、金石拓片、书法、绘画作品、歌册、账本、地契、反映温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字、音像资料等。

8.与馆藏档案有关的直接的、间接的参考文献、阅读文献、相近相关学科文献等。

9.其他反映本地区发展的地方性文献。

二、征集要求

1.文献资料要求:反映温州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地理、历史沿革、风俗人情、人物生平事迹,反映全市各行各业工作情况;内容健康、装订完整、有保存和利用价值。

2.以上资料的载体包括:图书、期刊、报纸、资料汇编、专刊、科技资料、成果汇报、简报、宣传画册、图片、音像制品、手册、地图、手稿、文稿、碑拓等。

3.与温州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地方文献信息资源,不论何时、何地、何人著述,何种形式(铅印、油印、手刻、录音带、录像带、CD、VCD、网络信息资料等),均属征集对象。

4.征集的文献,应来源合法、真实可靠、权属明确。

三、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捐赠者送至或邮寄至温州市档案馆。有捐赠意向的单位或个人也可致电档案馆,由工作人员按约上门征集。

2.如无法提供原件,我馆可通过拍照、复印、扫描等方法进行复制。

3.为了保证文献的连续性,温州市档案馆长期接受捐赠。

4.各捐赠单位和个人在捐献文献时,请附通讯地址及个人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四、奖励捐赠办法

1.凡捐赠图书等文献资料者,我馆将颁发收藏证书。

2.对大宗有较高价值的捐赠,将设专架予以收藏,通过温州市档案馆微信公众号进行报道和宣传。

五、联系我们

联系部门:温州市档案馆征集编研处

联系电话:0577-88961819;0577-88961808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府西路81号

电子邮箱 :wzzjby@163.com。

温州市档案馆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