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温州市档案馆依法对馆藏满二十五年的档案进行开放审核。日前,温州市档案馆向社会开放一批馆藏档案,这批开放档案涉及馆藏31个全宗,共计66657件,主要包括温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所、温州市化工局、温州市环保局、温州市港务局、温州公路总段、温州市文联、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民政局等单位的文书档案。这些开放档案从不同角度反映了温州市在科技、工业、环保、交通、文化、司法、民政等工作领域的发展情况,是研究温州改革开放时期社会生产生活和各项事业发展的第一手材料。
一直以来,温州市档案馆积极做好馆藏档案的开放审核工作,依法将年满二十五年的档案逐步向社会开放,通过开放更多的馆藏档案为社会各项事业服务,为档案利用者解决实际问题。单位和个人持有介绍信或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均可到温州市档案馆查阅利用已开放的档案。